日前,山西晋中印发《晋中市2019年-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》。通知显示,2019年11月1日-2020年3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工作。其中提及,砖瓦窑行业: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%;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%。砖瓦、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,生产设施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,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%,允许类限产40%,限制类限产50%;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,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%,允许类限产30%,限制类限产40%。
山西晋中:对砖瓦窑、石材等建材行业实施限产
日前,山西晋中印发《晋中市2019年-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》。通知显示,2019年11月1日-2020年3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工作。其中提及,砖瓦窑行业: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%;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%。砖瓦、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,生产设施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,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%,允许类限产40%,限制类限产50%;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,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%,允许类限产30%,限制类限产40%。
日前,山西晋中印发《晋中市2019年-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》。通知显示,2019年11月1日-2020年3月31日实施错峰生产工作。其中提及,砖瓦窑行业: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%;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%。砖瓦、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,生产设施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,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%,允许类限产40%,限制类限产50%;生产设施不在市、县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,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%,允许类限产30%,限制类限产4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