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9日,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行政处罚决定公告(汕市监处字〔2020〕43-46号)》称,决定对汕头市金园区迪丰钟表商行等4户企业法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公告中该4户企业法人因构成了“自企业法人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,视同歇业,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”的违法行为,被吊销营业执照。其中包括汕头市金园区东厦嘉德建材经营部。
汕头市市场监管局:吊销汕头市金园区东厦嘉德建材经营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
3月9日,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行政处罚决定公告(汕市监处字〔2020〕43-46号)》称,决定对汕头市金园区迪丰钟表商行等4户企业法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公告中该4户企业法人因构成了“自企业法人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,视同歇业,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”的违法行为,被吊销营业执照。其中包括汕头市金园区东厦嘉德建材经营部。
3月9日,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行政处罚决定公告(汕市监处字〔2020〕43-46号)》称,决定对汕头市金园区迪丰钟表商行等4户企业法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公告中该4户企业法人因构成了“自企业法人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,视同歇业,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”的违法行为,被吊销营业执照。其中包括汕头市金园区东厦嘉德建材经营部。